芷江行政复议中心积极化解争议促和谐
2021-11-16 09:35:2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明毅 汪大庆 | 作者:冯宗华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019

9月27日,芷江罗旧镇某村村民沈某(女)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,请求撤销芷江公安局罗旧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。

沈某是芷江某碎石厂的老板,经营场所在罗旧镇工业园内(曾属于某村的管辖区域)。9月3日,沈某发现有人在她的碎石厂“盗运”碎石,立即报警。经罗旧镇派出所立案调查,系某村因某组道路损毁,为方便校车接送学生,村两委研究决定从沈某碎石厂运些“废料”来填充路基和修补路面。派出所认为本案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不具有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,作出了终止案件调查的决定。沈某不服,遂提起行政复议。

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后,组织办案人员赶赴该碎石厂进行实地调查,对砂石填充的路面用料进行了初步测算。

11月8日,在办案人员的沟通协调下,沈某与某村委在罗旧镇司法所进行调解,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签订了和解协议并立即兑现。 

 “行政为公,复议为民”,自6月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,芷江行政复议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,办案质量稳步提高。复议机关本着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宗旨,妥善解决社会矛盾,积极化解行政争议,复议机关权威逐步确立,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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